摘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金融业的大门开始向外资银行敞开。此后5年,中国逐步取消了外资银行在内地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至2006年12月,银监会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告施行,标志着中国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了人民币业务。2007年4月,汇丰、花旗、渣打、东亚4家银行作为首批外资法人银行在上海开业,外资银行人民币零售业务随之“破冰”,
出处
《市场研究》
2008年第10期19-21,共3页
Marke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