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创造论"由马克思创立,列宁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将其中国化,邓小平则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提供了系统性的理论蓝本。"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创造论"是马克思"历史创造论"的具体形态,是对它的总体性理论创新。我国学术界有可能也有责任将这一珍贵的理论创新梳理成为一个学理体系。本文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将其展开为人民主体论、自觉实践论、实践批判论、中介实在论、社会进步导向论、实践规律论、辩证发展论、相对规律论等逐次推进的九个哲学学理。
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5期42-50,共9页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
理论体系和学术进展的研究>(05BZX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