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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林地承包期满70年还可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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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必须维护林地承包经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的最长年限。
出处 《农村实用技术》 2008年第11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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