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称不良反应,可分为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ADR监测是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造福于社会的一项伟大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于1999年11月26日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从而使ADR监测工作进入法制管理轨道,进一步加大了ADR监测工作力度。该项工作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实际工作难度较大,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就本市ADR监测工作现状及对策分析如下。
出处
《现代医药卫生》
2008年第22期3462-3463,共2页
Journal of Modern Medicine &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