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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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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在将来收取租金和资产时逐步减少至零,初始直接费用采用一定的比例(各期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额占未实现融资收益总额的比例)在租赁期进行分摊,即在各期冲减未确认融资收益和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作者 李树根
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1期17-18,共2页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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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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