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效益审计是由履行审计职能的部门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期望功能或公共资金项目、政策的期望目标的实现是否达到或超过既定标准或要求,以及实现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是否经济、有效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和评价,并以帮助被审计单位寻求改进途径,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为目的。凡是涉及人、财、物等资源的组织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活动的所费同所得的比较,有投入、产出的经济活动都需要进行效益审计。但在我国实际审计环境中,真正能够作为效益审计对象的,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因素的限定和能够确认其真实合法性的审计手段因素的限定。凡是能通过现有审计手段、技术、方法确认其合法与否,确认其所反映的记录载体真实与否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才能够列入效益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