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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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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土地增值税管理力度的加大,秦皇岛结合自身实际,
作者 金滢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8年第21期125-127,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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