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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政助中小企业“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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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道,今年中央财政在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的同时,还出台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且预算安排2亿元支持担保机构。此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3年内免征担保业务营业税,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额度2008年扩大到200万元。对于正缺乏“粮草”
作者 刘效仁
出处 《铸造纵横》 2008年第10期16-16,共1页 Foundry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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