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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茶叶包装地方标准8月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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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8年8月1日起,广州市场上售卖的散装茶叶也必须有打印的标识,标识中必须标明茶叶的包装日期、质量等级以及茶叶的真实属性,即“红茶”、“绿茶”还是“乌龙茶”。日前.广州市质监局公布了广州首个茶叶地方强制性标准——《茶叶标识要求》。名称只标“茶王”“贡茶”将被罚。
出处 《上海包装》 2008年第4期60-60,共1页 Shanghai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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