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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物共有面积分摊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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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中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直接支配说明了物的标的是具体、特定且专有的,体现在房屋上,其表现是:面积大小、权属界限、空间范围是特别明确的,权利人对此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是独立的享有权利的,并且对此物设立抵押、担保等物权时,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害。而建筑物共有部位的存在,却引发了物权设定的困惑,
作者 赵杰 李相禄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11期37-38,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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