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拍卖"一词和其所代表的"公开公平竞价"的交易方式是标准的"舶来品"。诚然,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国内拍卖,无论从形式、程序甚至内容组成上都极大地借鉴了英式拍卖的流程。但是,就拍卖活动本身而言,却不是绝对的"舶来品"——我国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这种类似的交易方式了,当时因与捐赠僧侣僧衣相关而得名"唱衣"。即便就"拍卖"一词本身,也早在唐代就正式出现在典籍中:唐玄宗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的《通典》中载"诸以财物典质者,经三年不赎,即行拍卖"。之所以很多人持有这样的印象,是因为"拍卖在上世纪90年代初才重新发迹于中国内地"。所以,1949年至上世纪90年代左右的大段拍卖历史让很多人淡忘。在今天,艺术拍卖俨然成为收藏与艺术品经济的核心焦点。于是就有了一场关于艺术品市场"中华第一槌"的争论,它究竟发生在哪个城市,以什么样的标注来判断?时间之谜成为"中华第一槌"之争的导火索。
出处
《艺术市场》
2008年第10期40-43,共4页
Art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