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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责任群体:教师群体中的一种可能存在】马维娜在《教育科学研究》2008年第7期撰文指出,伴随教育改革的发展,脱颖而出一大批名师,并由此可能生成一种责任群体,且可能具备相应的责任表达。责任群体指的是那些在教育日常生活中能够承担、不寻逃避且具有相应的责任表达的人。而作为责任群体重要行为特质的“责任表达”可能包括三种方式:职业责任,即面对教师职业,无论其自愿选择与否,都有一种直面与承载;
出处 《福建教育(小学版)(A版)》 2008年第9期2-2,共1页 Fuji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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