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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的“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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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曾先后在安徽明光、凤阳两地任公安局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的张家旺,11月28日任安徽省天长市法院受审,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72.4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2.9万余元。那么,张家旺怎样聚敛这么多财富的呢?不妨让我们来看看他的真实面孔。
作者 张光林
出处 《共产党人》 2008年第20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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