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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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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务院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条例精神,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8年第11期69-70,共2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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