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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条例》宣传月,推动珠海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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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有关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为尽快推进珠海市依法修志工作,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珠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从今年2月份开始,经3个多月的筹备策划,于《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两周年之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习贯彻地方志法规的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发地方志法规,开办宣传专栏等形式,
机构地区 珠海市地志办
出处 《广东史志.视窗》 2008年第5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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