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治理是有效规范公司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制度架构。企业是多重契约关系的组合,而股东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其中最基本的契约关系,因此,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内部"就应从组建法人治理结构开始来实现,建立和健全董事会功能是企业最根本的内部控制。文章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公司治理与审计中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制约与促进,从而为更好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构建公正透明的公司高层管理结构提供借鉴。
出处
《经济师》
2008年第11期15-1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