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获取证据
2008年5月,宁波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余姚市一公司在网上公开承揽出口货物咨询和检验工作。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余姚市向该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在接触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5日,注册资金仅为3万元,员工人数仅4名。其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等,根本不包括从事出口货物的咨询和检验工作,而该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包括出口货物的咨询和检验,但该公司拒绝透露更多的业务详情。执法人员据此判定,该公司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重大嫌疑,遂立案调查。
出处
《中国检验检疫》
2008年第11期43-44,共2页
China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