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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须亮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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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遏制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转租、转借执业经纪证书等现象的蔓延,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消费安全,营造房地产经纪行业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上海市工商局今年10月14日发布信息,从即日起,将在全市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清查工作,房地产中介必须亮证经营。
出处 《今日上海》 2008年第11期63-63,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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