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玛纳斯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运行现状
(一)制度保障夯实基础
首先,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以村为单位成立由信用社主任、信贷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社员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建立了农户基本情况档案和资信卡。其次由农户自愿申请信用评定,根据评定意见,给借款人发小额信用贷款证申请表,由村委会、信贷员和信用社分别签署评定意见,并颁发小额信用贷款证,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农户凭证可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贷款。
出处
《新疆金融》
2008年第10期56-56,共1页
Xin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