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欺诈可以被界定为商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商业欺诈行为的泛滥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普遍性的道德沦丧,更不能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必然,而是现有市场经济存在的信息保障制度供给不足、产权制度供给不足、法律保障制度供给不足等制度缺陷,导致商家发现选择商业欺诈的行为有利可图,一旦这种损人利己的商业欺诈行为得不到现有制度的惩罚或惩罚不够,就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引发更多的商人不讲诚信,从而使道德进一步滑坡。
出处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1期267-268,共2页
基金
湖南自然科学基金<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创新的法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07JJ614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