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文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将这部分内容摘登如下。
出处
《国土资源》
2008年第10期46-47,共2页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