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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能源监管机构稽查业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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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美国能源监管机构稽查业务部门设置及职责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州一级政府享有很大的自主权,美国对电力行业实行联邦和州两级监管体制。在联邦一级负责电力经济性监管的机构主要是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各州负责电力监管的机构主要是州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PUC)。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和州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投诉举报处理、争议纠纷解决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稽查业务工作。
作者 稽查局
出处 《电业政策研究》 2008年第10期40-4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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