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5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的280名农民领到了由山亭区人民政府发放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据悉,由地方政府向农民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在全国尚属首次。据悉,枣庄市山亭区政府此次发放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登记、确认的土地使用产权证。本产权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具有使用权、流转权、转让权和收益权。本期,向广大读者介绍几个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希望能对各地土地合作社的深化改革提供一些思路借鉴。
出处
《中国合作经济》
2008年第10期52-54,共3页
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