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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衔制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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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军实行的军衔制既不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也不同于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型”。我军1955年军衔制军官军衔等级为4等15级,而1988年实行新的军衔制时,军官军衔等级设置更简单一些,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8年第11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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