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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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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精神,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从10月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保护》 2008年第11期I0007-I0008,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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