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刑罚目的论中的报应元素还是预防元素,其各自在理论上都存在着内部的逻辑矛盾。因此,报应论和预防论这两种理论各自体系内部也存在着长期被忽视的逻辑不统一问题。而所谓取两者之精华综合而成的刑罚报应一体论因为同样是报应元素和预防元素基础上的构建,因此,其同样没有考虑到这两种元素各自的内部分裂问题,最终仍无法解决刑罚目的论的内部矛盾。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2008年第5期26-29,共4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刑罚目的研究"(项目编号:08SJD82000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