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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书法专业理论课程教学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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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世纪80年代起,经过多年的努力,一个相对清晰的书法学学科格局已初步确立。书法进入高等教育,并形成了由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的教育体系。书法的学科构架大体上可分为书法技法、书法理论和书法教育等几大板块。书法技法指真、草、篆、隶、行等不同书体的临摹和创作;书法理论则包括技法性的理论课程和一些书法史论性的科目,如书法史、书法美学、书法批评、书法鉴赏、古代书论等书法专业的核心课程,对高师院校来说,则还包括书法教育方面的理论课程,如书法学科教学论。除此之外,古文字学、金石学、诗词格律等与书法专业关系密切的理论课程也应纳入书法教育范围之内。笔者近几年一直在高师院校从事书法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因此,本文拟对此做一初步探讨。
作者 乔志强
出处 《书法赏评》 2008年第5期35-36,共2页 Calligraphy Appre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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