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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下融资租赁的简化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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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融资租赁中,不论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方,都存在着对借贷方产生的差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或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或分配的问题。若按常规算法核算,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且容易出错。为此,笔者总结出一个简便可行的算式,现介绍如下:假设:期初应付本金余额或租赁投资净额余额为ao,租金为B,实际利率为i,期数为n,则第n期应摊销(分配)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未实现融资收益)为:
作者 刘海霞
机构地区 河南商丘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66-66,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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