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同时,地方政府开始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生存发展问题的长效机制。社会保障价格法正是在实践中总结创造出的一种试图将提高补偿标准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统筹考虑的新型征地补偿测算方法。本文从农地价值评估方法论、社会保障理论以及土地征收三个维度对社会保障价格法若干理论问题深入剖析后认为,虽然社会保障价格法客观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征地补偿,也能够暂时缓解征地双方矛盾,但从本质上讲,该方法并不是一种科学客观的方法,它既不能妥善处理征地中的复杂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失地农民建立长久、可靠的社会保障。
出处
《调研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0-14,共5页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0473029)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