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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上的古树属于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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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剑河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来信说:我村有一块山林地,地上长有五十余株古松树和阔叶树。从清朝、民国乃至新中国成立后都被村民当成风景树,不得采伐。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队将此山林地划分为本村六组管理,之后六组又将此山林发包给本组五户承包。
出处 《乡镇论坛》 2008年第31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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