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加拿大阿尔伯特省针灸师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针灸师“执业能力标准”,在此基础上,2001年11月魁北克省,阿尔伯特省和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根据相关文件,对针灸师“执业能力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增添新的内容。加拿大针灸师管理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可后,制定了加拿大针灸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技术能力大纲。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能力是指“基本”能力,也就是“初级知识”,因为基本能力属于初期要求。在每个领域中,熟练的能力或进一步的能力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提高。因此不能要求初级针灸师具备熟练的能力,但是要求基本合格。
出处
《中国卫生》
2008年第11期82-83,共2页
China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