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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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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不足。当前,工程合同往往与招标文件同时编制、一起发布,并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首先对合同做出承诺,待确定中标人、公示3天后即正式转入合同签订阶段。从这一角度来讲,招标投标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合同价款、工期、质量等的确认过程。然而,有些建设单位对上述准备工作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措词含糊、前后矛盾、数据不准,对合同中实施不同专业工程的前后顺序缺乏衔接和预见,有的项目招标条件不具备,如初步设计未经审查或批复就匆匆忙忙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等。
出处 《水利天地》 2008年第11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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