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报道的病例很有意思,但缺乏足够的证据,①该患者被仙人掌扎伤3年后才出现“刺”样皮损,时间太长;②刺样皮损与原来扎伤的部位不符,3年前患者双手指、手掌多处被仙人掌刺伤,3年后在背部、上臂部有“刺”样的东西,且反复有新“刺”在其他部位出现,即使植物细胞可以在人体内生存,难道会在体内转移生长?这些现象似乎与科学不符。经审稿及讨论,我们认为,还应有以下资料:①一张“棒状物”从真皮经表皮至皮肤表面以外,且呈连续的病理照片;②拔出“刺”的性质的鉴定结果;③病理组织内“棒状物”的性质的鉴定结果;④“刺”与“棒状物”性质异同的比较结果;⑤组织病理中“细管样根状物”的再放大或电镜照片;⑥患者精神异常的鉴定结果或提供否定为人为所致的证据。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现已无法补充。但该文提供了一个有趣的病例,刊登出来,供大家讨论。
出处
《中华皮肤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774-77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Derma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