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辩证逻辑应是逻辑而不是哲学,研究对象是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对思维辩证法(思维领域的客观辩证法)的运用,是主观辩证法。具体概念是辩证思维的基本形式,只有依靠认识的基本环节,并随着实践的发展使概念越来越丰富;认识论所揭示的认识发展的规律和范畴,都受着辩证法所揭示的最一般规律的制约;逻辑作为概念的辩证法和事物本身的辩证法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有区别。辩证思维分析和综合的过程之所以具备"开始"、"进展"、"目的"三个环节。在唯物辩证法看来,正是由于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和人类的认识的辩证法所决定的,也从而说明了三者的一致性。
出处
《理论观察》
2008年第5期80-82,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