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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烧茅草引山火 两老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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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3月,隆回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次生有期徒刑1年、谭锡勋有期徒刑3年。现年65岁的被告人刘次生,系隆回县北山乡清江村11组农民。2007年9月30日在自留地劳作时,发现地里、土坎上的茅草枯黄,便想把茅草燃烧成灰作肥料。于是,取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枯黄的茅草。
作者 贺建新
出处 《湖南农业》 2008年第11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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