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交通部黄镇东部长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指出:“政企分开是港口体制改革的方向,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做好试点工作”。组建港口企业集团就是以产权为纽带,将多个经济利益和目的相同的企业联结在一起的多层次的法人联合体,形成规模经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使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实现优化组合,发挥整体优势。因此,组建港口企业集团势在必行,是实现港口企业“两个根本转变”的重要途径,是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协作需要的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组建港口企业集团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利于做到产权清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有利于进行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和改组,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保持港口生产组织的整体优势;有利于现行港务局向港口企业集团平稳过渡,避免过大的震动。 组建港口企业集团的原则 在组建港口企业集团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应根据现代企业的要求,采取正确的原则加以解决。 1.港口企业实行政企分开。根据现代企业“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港口管理应实行政企分开,把现行政企合一的港务局划分为执行行政职能的港口管理局和负责港口生产经营的港口企业集团。
出处
《中国港口》
1997年第5期40-41,共2页
China 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