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如何协调或减少已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会计制度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和摩擦,从而减少企业遵从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成本已成为一个热点话题。本文从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两个角度,详细论述了我国会计与税法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以及由差异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最后提出了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互协调的具体措施。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60-62,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