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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组织对部分厅直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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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对厅直单位的财务监管,提高我厅整体财务管理水平,规范管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期,我处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和厅领导要求,会同厅人事处、厅监察室对厅机关服务中心及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进行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全面了解了这两个单位2005年至2007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并针对财务核算与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出处 《安徽水利财会》 2008年第3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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