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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上“无旗”直航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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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两岸海上“无旗”直航的定义与选择 所谓海上“无旗”直航,是指中国大陆或者台湾地区的独资航运公司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合资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可采以不挂船籍旗的方式进入对方12海里管辖水域及港口从事正常的海上直达客货运输。
出处 《中国港口》 2008年第10期46-47,共2页 China 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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