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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弊端之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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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检察机关尝试、进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公诉部门对受理起诉的案件审查终结后.由原来制作《审查终结报告》,改革为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该文书由高检院统一格式,内容由十部分组成,全面反映了案件程序、实体的内容。它要求记录案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否予以保障实现,案件来源及经过的诉讼过程;要求在案证据的摘抄简明扼要,突出证据特点的同时,也要求对案件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客观性和合法性予以分析确认;对案件存在的问题、
作者 郝文霞
出处 《内蒙古检察》 2007年第6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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