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水利(水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清理整顿“无立项、无设计、无审批、无管理”的水电站(以下简称“四无”电站),是事关防洪保安和公共安全的大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几年来,在水电开发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水能资源无序开发和水电站违规建设现象蔓延,出现了一批“四无”电站。
出处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08年第11期50-51,共2页
China Water Power & Electr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