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财政产权的视角来理解中国的财政分权改革,需要认识到中国的财政产权制度是一个由纳税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过博弈方式形成的均衡的责权利体系;财政产权制度是财政分权改革的基础;不同的财政产权制度将通过改变生产函数的结构来影响最优的财政分权水平。由这三个命题出发,可以发现:既有的财政分权改革一直没有达到与实践发展相适应的财政分权水平;通过赎买既得利益来平滑财政分权的改革过程削弱了中央政府的统筹权威,损害了纳税人权利,造成了地区差距日渐扩大。因此,后续的财政分权改革应通过构建基于财政产权制度的财政分权治理框架和配套设立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来强化中央政府统筹权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最终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79-87,共9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