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是典型的低山丘陵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急剧增加,人为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为了有效地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延边州水利局在积累了丰富的试点经验后,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要求,1995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取得很大成果.截至目前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357起,收取水土流失补偿费46.3万元,建立健全了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设专职检查员179名、管护员1164名,基本上实现了监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地扼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加剧.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在监督执法工作中摸索出了几点行之有效的做法.1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1997年第5期42-43,共2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