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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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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安市通过《关于加快推进西安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已兼职的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辞去公职或辞去行业协会职务。《意见》指出,在人员分离的同时.还要做到机构分设,做到财务分开、职能分开、编制分开。即行业协会应设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现合署办公的,应在2008年11月底前完成机构、场地分设,悬挂牌匾。
出处 《政策》 2008年第11期63-63,共1页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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