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重构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状态,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动态公平制度;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构建法制化的政府间财权事权关系和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改变单一的自上而下的GDP考核模式,将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纳入到地方政府及干部的绩效考核中,以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动力;构建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和多渠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出处
《咸宁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33-35,共3页
Journal of Xianning University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2008Y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