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制度分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普通股实收股本、公开储备及不能赎回且不能累积的优先股。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准备、普通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及混合资本性工具和一定期限的次级债,混合资本工具包括永久性次级债务和可累积性优先股,称为“高二级资本”:低级二级资本是指期限至少不低于五年的次级债。
作者 杨锦
机构地区 成都理工大学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25-26,共2页 Zhejiang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