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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保障国有重点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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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目前.1028户省属企业中.已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755户,占73.4%,其中辽宁、河北、湖南、湖北、天津、内蒙古、福建、重庆、陕西、青海、新疆兵团、大连、青岛等13个省市比例达到100%;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349户,占339%,其中辽宁、青海比例达到100%。
作者 黄淑和
机构地区 国务院国资委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4-8,共5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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