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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减”优先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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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分录取 哪些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获得适当加分投档的机会? 教育部规定下列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获得适当加分投档的机会: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作者 薛梅
机构地区 陕西
出处 《招生考试通讯(高考版)》 2008年第12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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