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保持“早节”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看到两则新闻,一则据《重庆商报》报道,·重庆市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称,目前该市职务犯罪在年龄上出现新的变化,呈现出“35岁现象”,而传统的“59岁现象”已不再突出,从2003年到2007年,该市检方立案查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有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一则据《江淮风纪》载文: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日前透露,该院近两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54%以上犯罪人员年龄在31岁到40岁之间,该年龄段已成为目前职务犯罪的高发期。
作者 陈思炳
出处 《党政论坛》 2008年第21期62-62,共1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