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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境外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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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为规范管理,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对境外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有关问题做了明确说明:境外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其内容应当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出处 《中国医疗设备》 2008年第11期161-161,共1页 China Medical De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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